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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 亿阳信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8 19:07:56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资料图)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

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

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

日、11月16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月19日、3月18日、4月21日、5月

日、2021年1月30日、2月26日、3月31日、4月30日、6月1日、7月1日、7月30

日、8月28日、10月8日、10月27日、11月30日、12月31日、2022年1月29日、2

月26日、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0日、8月31日、10月1

日、11月1日、12月1日、12月31日及2023年2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89、临2019-103、临2019-116、临2020-015、临2020-027、临2020-

临2021-018、临2021-044、临2021-052、临2021-067、临2021-082、临2021-

临2022-071、临2022-077、临2022-083、临2022-088、临2022-091及临2023-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已占用以及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合计

总额为 89,552.35 万元(错误划扣资金为 3,372.10 万元),其中包括控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46,906.36 万元;替控股股东代发薪酬 161.85 万元;公司因

涉嫌违规担保而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司法拍卖、及错误划扣金额 42,484.14 万

元。

   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称“万怡投资”)为解决控股股东占用所投入的资金人民币 7 亿元已经汇入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已收到根据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应受偿的现金人民币

获得“债转股”的股权金额为 68,250.21 万元,股份数为 6,602.52 万股,该项资

产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33 亿元,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可

收回金额为 1.26 亿元。该等可收回金额随着亿阳集团股份价值变动在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需重新计量。

   上述公司因涉嫌违规担保而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 42,484.14

万元中,包含了依法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申请执行回转

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 3,372.10 万元,该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徳清鑫垚参与了亿阳集团的破产重整并申报了债权,在已取得亿阳集团股权

的情况下,向杭州中院申请划扣了公司资金人民币 3,372.10 万元,后经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2021)浙执复 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

销杭州中院执行裁定,公司已经申请执行回转。

  另外 2020 年 10 月 12 日,由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继续执行

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公司认为浙江高院纠正了

杭州中院的错误判决,且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函,该款项的可收回性较高。

  公司已收到杭州中院退回 14.62 万元,申请执行回转金额调整为 3,357.48 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已占用以及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合计

总额 89,552.35 万元(错误划扣资金为 3,372.10 万元)已通过现金、股权及部分

执行回转退回总计偿还金额为 86,255.12 万元,除被法院错误划扣的 3,357.48 万

元仍在申请执行回转,其余资金全部得到清偿。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一)涉嫌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涉嫌为控股股东担保诉讼共涉及 41 个债权人(根据案号以实际案件个

数计算共 55 起,其中有多个案号为同一债权人),涉案本金 472,139.65 万元(根

据生效判决重新统计),未诉担保 20,050 万元,合计担保金额 492,189.65 万元。

其中:

及本金 19.68 亿元;

人的主债权不再承担任何清偿义务,涉及本金合计为 23.18 亿元,分为以下三种

情形:

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 8 个,涉及本金 7.62 亿元;

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 4 个,涉及本金 13.55 亿元;

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 4 个,涉及本金 2.01 亿元。

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衡”)及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向上海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详情请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和 29 日

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5 及 021)。

金 5.36 亿元,公司已向亿阳集团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在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有 5 名债权人[刘小娟、纳斯特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特”)、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海润”)、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汇钱途(厦门)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因未申报债权或撤回债权申报而未进行

债转股,根据法院已生效判决或仲裁已生效裁决,公司对该 5 名债权人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截至披露日,法院已就该 5 名债权人所涉案件已执行金额

金 18,033.62 万元(相关利息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

     (二)违规担保解决情况

程中通过债转股方式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

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就相关事项,公

司正在申请执行异议中;

完成清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

清偿责任,争取尽快结案;

裁定执行完毕,其中亿阳集团对已申报未确认债权(债权人:乐赚公司)的权益

在提存与预留部分中予以保留,涉及本金合计为 1 亿元,亿阳集团依法进行清

偿。

偿的相关事项涉及债权人,因相关债权已获得全额清偿,公司无需再承担清偿责

任;

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就该 5 名债权人产生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

亿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除汇钱途,相关债权均已经管理人审定及哈尔滨中院

确认。

资金占用及 5 名公司涉嫌违规担保的债权人造成的资金划扣,并已支付 1 亿元回

购款用于代公司支付部分拟划扣资金。2021 年 4 月 28 日,阜新银行向公司开具

履约保函,为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提供担保,对亿阳集团回购公司持有

其股份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最高额人民币 5.56 亿元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

的、无条件的担保。按照保函第 5 条规定,若亿阳集团在划扣款项后 10 个工作

日内未以划扣金额的同等金额回购公司所持有亿阳集团所对应的股份并向公司

支付该部分股份的回购款,公司向阜新银行提出要求阜新银行付款的书面通知

购款,无需公司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相关条款要求,已偿付前海海润案执行金额 10,009.1 万元、崔宏晔案执行金额

额 1,433.15 万元、纳斯特案执行金额 1,947.43 万元。

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被冻结股份 12,361,201 股已被强制卖出,并且成交金额

院确认。公司回购上述股份的成交均价为 3.28 元/股,合计买入成交金额为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依据阜新银行已开具的履约保函,

向阜新银行请求付款。

意 36 个月内(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以 6.82 亿元等值现金或有利于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在签署正式的《股份回购协议》前,为避

免因亿阳集团历史违规行为导致公司被扣划资金后出现新的资金占用问题,亿阳

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亿阳集团将于公司被划扣款项或书面要求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等额现金或者等

价资产对公司做出补偿安排;

购交易文件,则亿阳集团前述向公司支付的划扣金额的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均

用于抵扣相应股份回购款;

购交易文件,则亿阳集团前述向公司支付的划扣金额的等额现金或者等价资产均

无偿赠与公司,公司无须返还。

  截至披露日,案件尚未完结的涉嫌违规担保余额涉及本息 23.50 亿元,其中

亿元),另有担保金额本金 1 亿元需待债权得到确认后,由亿阳集团按照重整计

划予以清偿。公司尚需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并拟被划扣的余额为 18,033.62 万

元(相关利息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仍由亿阳集

团通过阜新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银行信用担保。如阜新银行履约义务履行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提供其他有效增信措施,确保

违规担保事项得到彻底解决。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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