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递:“带押过户”将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不动产类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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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的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要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与银保监会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积极探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带押过户”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能够保障买卖双方及银行权益,获得了企业群众一致认可。
《通知》提出,地方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形成了抵押权组合模式、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抵押权变更模式等三种“带押过户”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尤其是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同时,《通知》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继续向银行金融机构延伸登记服务端口,实现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合并办理;全面应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支持“带押过户”网上办、高效办;鼓励推进智能化辅助审核,积极探索预告登记转本登记、抵押注销登记辅助自动办。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新特点,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制度,加快贷款业务流程改造,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及时改造信贷审批放款、还款结算系统,实现自动放款、还款、资金支付、尾款结算等,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减轻买卖双方负担、尊重各方意愿,选择便捷的资金流转方式,实现交易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鼓励通过银行账户等方式直接结算。引入预告登记等制度的,根据实时推送的预告登记等结果信息及时审批、发放贷款,确保资金按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