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不懂,家长作为小孩子监护人还不懂吗?|每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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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默想我觉得可以讨论的问题是,在中国这个社会中,一个成人在一个未成年人对其利益上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侵犯时,要不要保持一点容忍度,然后在处理这种侵犯时,能不能考虑到对方的未成年身份,在沟通方式上有一定程度差异化对待。
同时,在公共场合,做为父母,提前制止自己未成年子女的不当行为,以防对周围人造成负面影响,在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已经侵犯了别人的利益的时候,表达歉意并通过合理的教育方式进行制止,也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当一个未成年人侵害自身或公共利益时,能够保持适当的容忍度并以对待成人不同的方式处理问题;作为一个父母尽量提前制止孩子的不当行为,并在不当侵害发生时表达歉意并教育制止,我个人认为都是社会文明程度和个人素质的体现,才是当今社会应该倡导的。任何一方没有做到,都不应该被给予100%的道德认可,我们中国自古都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这点不应该被抛弃。
不讨论后续发生的互骂和互殴(这个我定义不了),只看前序事件,我不知道前排回头怎么说的,如果只是回头说对方小孩不能这样,不文明,我觉得用词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当然,还有说话的语气和态度,其实也很重要。)如果她采用了某些激烈的词句或态度语气,我并不觉得十分的可取,从道德素质角度,我不能给她一个无过错的评价。当然,后排父母的做法更不可取(除非前排回头出口成脏)。
联系到前一段事件,高铁一岁孩子哭闹,女子和宝妈互骂的事件,我虽然没有了解事情的全貌,但觉得能因为一岁婴儿的哭声愤愤然,离座而起,指责孩子家长进而演进到互骂的,大概率从娘胎出生就没在哭过的道德帝,估计到时候也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父母,给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定义应该不算太过分。
不用这么麻烦,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产生矛盾,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下,就直接找其监护人就是了,保险行业有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一个熊孩子贪玩把一艘渔船固定缆绳给松开了,结果晚上来台风,渔船被吹出去搁浅了,船主跟熊孩子父母打官司,法院判决渔船维修费用和解决费用要熊孩子父母负主责,百来万吧,所以那些所谓的“ta还只是小孩,什么都不懂”、“一个大人跟小孩生什么气”之类的就是瞎扯,小孩子不懂,家长作为小孩子监护人还不懂吗?监护监护,保护义务知道了,监督义务做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