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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1760万亏损36.5万,浙商基金原基金经理“老鼠仓”被罚

界面新闻     2023-07-10 2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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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文简称浙江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一则“老鼠仓”事件始末(利用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俗称“老鼠仓”)。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刘炜因职务便利获取所管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来源:证券监管部门浙江监管局官网

刘炜于2021年2月入职浙商基金,开启了公募之路。


(资料图片)

据悉,刘炜入职后即参与管理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文简称沪港深精选基金),并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分析、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年9月5日被浙商基金决定暂停职务。

该基金自2020年12月起由基金经理贾腾管理,2021年6月,刘炜加入共同管理该基金,至2022年9月,两人共同管理一年有余,业绩亏损超40%。刘炜被暂停职务后,该基金由贾腾继续管理。

浙江局指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刘炜因职务便利知悉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交易有关的研究报告、投资策略、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相关他人账户名为“唐某卿”(以下成为该账户),于2021年2月24日通过国联证券上海田林东路营业部开立,恰逢刘炜入职时间。账户内资金为刘炜自有资金,自账户开立后至2022年9月5日期间,该账户由刘炜通过手机下单交易,由刘炜实际控制和操作。

处罚书显示,该账户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交易高度趋同。

具体情况为,自账户开立后至2022年9月5日,共交易沪市股票41只,交易成交金额1972.55万元,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趋同交易股票23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1172.67万元,趋同交易股票只数占比56.1%,趋同交易金额占比59.45%,账户趋同交易亏损223,280.86元。

上述期间内,该账户共交易深市股票24只,交易成交金额1318.72万元,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趋同交易股票13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587.57万元,趋同交易股票只数占比54.17%,趋同交易金额占比44.56%,账户趋同交易亏损141,814.23元。

经计算,刘炜利用该账户趋同交易合计成交金额1760.24万元,趋同交易合计亏损365,095.09元。

浙江证监局认为,刘炜因职务便利知悉未公开信息,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随后,刘炜本人提出了申辩。对此,浙江局认为,第一,刘炜作为基金从业人员,理应学习并遵守基金法律法规,不了解法律法规等不能成为其免责理由。第二,非法利益获取情况、投资人经济损失情况、纠错态度、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已采取的纠正行为等,在作出行政处罚及量罚时已充分考虑。综上,对刘炜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最新《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表示,持续强化合规风控能力。督促基金管理人持续强化投研内控建设,规范证券出入库管理,加强对基金投资交易的监测分析与跟踪检验,严格投研人员通讯工具、股权投资等行为管理,有效发挥研究、交易、风控、合规、监察等各环节的监督制衡作用。严厉打击“老鼠仓”、市场操纵、利益输送、非公平交易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规人员从业“黑名单”制度和公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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